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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張瑞龍天文物理  林協輝量子化學  陳宜斌RT化工(吃飯行)
    張瑞龍天文物理 林協輝量子化學 陳宜斌RT化工(吃飯行) 2021/03/08 21:02

    應考號碼 / 考生姓名
    09UD010058
    james_yuan@mail.mosel.com.tw


    -------------------------------------------------------------------------------------------------


    詳述大一至今求學經驗、轉學動機、學習規劃及未來生涯規劃,文件請繕打並
    用 A4 紙張輸出。
    求學經驗:把最後一個答案公式框起來
    轉學動機:想研究出好的粒子物理學
    Bose 粒子
    1. guage bosons
    2. leptons
    3. light mesons
    4. strange mesons
    5. charmed mesons
    6. charmed, strange mesons
    7. beauty mesons
    8. beauty, strange mesons
    9. beauty, charmed mesons
    10. c 夸克偶素
    11. b 夸克偶素
    Fermi 粒子的重子
    1. 核子
    2. 激態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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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Strange baryons
    5. Charmed baryons
    6. Beauty baryons
    學習規劃及未來生涯規劃:多查緝書本的時效性與正確性
    因為未來要多以科學觀點考據真實性

    排序 志願選項
    1 物理學系物理組二年級

    2 物理學系光電物理組二年級


    揍 常 律 法 師 一頓

  • 顏佑融
    顏佑融 2021/11/23 18:55

    http://ocw.aca.ntu.edu.tw/ntu-ocw/ocw/cou/099S129/43

    拘提現行犯陳宜斌,叫白癡陳宜斌物理乖乖念

  • 臺大物治系游孟華
    臺大物治系游孟華 2021/11/24 17:52

    Bose 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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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lepton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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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b 夸克偶素
    Fermi 粒子的重子
    1. 核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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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james_yuan@mail.mosel.com.tw
    james_yuan@mail.mosel.com.tw 2022/06/07 18:59

    回歸起點:物理學是什麼?──《林清凉回憶錄》
    天下文化_96
    天下文化 ・2022/06/04 ・2389字 ・閱讀時間約 4 分鐘

    作者/林清凉、戴念祖 原載《物理學基礎教程》緒論
    編者/陳丕燊

    什麼是物理學?

    「物理學」一詞源於希臘文 φυσική,該詞本意是探討自然界和自然現象。古希臘學者 Aristóteles(亞里斯多德)創造了這一詞並用它做為他的一本著作題名,其意思為《自然哲學》或《自然論》(中譯本多為《形而上學》)。該書的中世紀拉丁文譯本題為 Physica,由此產生了 Physics(物理學)一詞。Aristóteles 本人對物理現象的研究並不足取。但他創造的這一詞卻有深遠影響,以致經典物理學最偉大的奠基人之一 Newton(牛頓)將自己劃時代的著作題為「Philosophiae Naturlis Principia Mathematica」,也即「Mathematical Principles of Natural Philosophy」。
    Aristóteles(亞里斯多德)對於存在和事物本質的討論,延伸出了 Physics(物理學)一詞。
    圖/wikimedia
    物理學的分野:用不同角度探討世界本源

    一般地說,按照所研究物件的運動形態將物理學分為許多門類。研究物體的機械運動與其相互作用為主的,稱為力學。因為它以 Newton 三大運動定律和萬有引力定律為基礎,故又稱為經典力學或 Newton 力學。其中,以流體(液體和氣體的總稱)為主要對象的,稱為流體力學;若僅以材料及其某些物理特性(如彎曲、斷裂和彈性等)為主,就稱為彈性力學;或者僅僅研究機械運動中的振動形態及其在空間中的傳播現象,它既屬於力學範疇,又是聲學的基礎。但在當代科學中,聲學已發展成一門獨立的學科。以研究熱現象為主的稱為熱學。若考慮一般熱系統而不追究微觀成分的運動細節,則稱為熱力學;深入研究熱現象本質、研究大量分子組成的宏觀物體的熱性質和行為的統計規律,就形成了統計力學。後者不涉及某個分子在某時刻的狀態,而是以統計系統的方法研究大量分子的平均行為或概率。

    研究電和磁的關係和帶電粒子間的相互作用稱為電磁學。由電、磁或帶電粒子作用所及(所影響)的空間稱為電磁場,而電磁交互作用是通過場的傳遞能量方式傳播,所以又叫電磁波。光是可見的電磁輻射,是電磁波頻譜範圍內一小部分,因此,光學可以看作是電磁學的一部分。將光學分為幾何光學和物理光學只是研究範疇的區分:前者研究光的傳播,如反射、折射等,但它是一切光學儀器的設計基礎;後者研究光的本性,以及光和物質的相互作用。

    以上各學科在 1900 年以前已發展到充分完備的形式,而且都適用於宏觀世界和運動速度遠小於光速的物理現象。人們統稱它們為經典物理學。
    關於運動速度遠小於光速的各種物理現象討論,在 1900 年已發展完備,宣告經典物理學研究已接近尾聲。
    圖/Shaiith
    1900 年:經典物理學的尾聲,近代物理學的伊始

    隨著物理學本身的發展,從二十世紀初開始,又誕生了許多新物理學分支學科。例如,原子物理學,研究原子結構及其運動、變化的規律。各種元素的原子輻射都具有特徵光譜,通過原子光譜研究其結構是初期原子物理學的重要手段;原子核物理學是研究核結構及其力學等問題。核分裂和聚變是物理學家曾經最感興趣的課題。粒子物理學是研究基本粒子包括壽命極短(10−25 秒級)的共振態的種類、分合變化及其性質等。經典力學和經典電磁學無法解決這些新分支學科的問題,只有通過量子力學和相對論力學才能較正確理解它們的本質。

    量子力學是研究微觀世界的基礎理論。微觀世界的基本特性是波粒二象性,描述這種物理狀態一般使用複函數,其動力學量由算符表示,在這裡所能得到的是統計規律。量子力學的最大特點是物理量值的不連續性和內稟(intrinsic)不確定性。這與經典力學取連續變化的實數值和因果聯繫的物理量是根本不同的。相對論力學是研究接近光速運動的高速物體的現象。它包括狹義相對論(special theory of relativity)和廣義相對論(general theory of relativity)。

    狹義相對論提出了一種新的時空觀。在相對性原理(the principle of relativity)和光速不變原理兩個基本假設下,得到時空是密切相關的結論。也就是說,它獲得了經典力學無法理解的諸如空間收縮、時間膨脹,同時性的相對性、質能關係,以及光速是一切粒子的速度上限等結論。廣義相對論把描述運動的參照系從慣性系推廣到加速系統中,以等效原理為基礎,將引力現象幾何化並把它納入時−空結構中。簡言之,將引力現象看作是時−空彎曲的表現,從而導出了一些重要結論。

    量子力學和相對論是近代物理學的兩大理論基礎。近代物理學以研究微觀、介觀世界,運動速度接近光速的物理現象為主要內容。除上述之外,近代物理學還包括量子場論、固態物理、磁性、半導體、超導、高分子物理、凝聚態物理(condensed matter physics)、等離子體物理(plasma,又稱為「電漿物理」)、生物物理等等。

    經典物理與近代物理之間並不存在一條不可逾越的鴻溝。相對論力學所以比 Newton 力學深入,是因為它不僅能解釋 Newton 力學所能解釋的現象,而且能解釋 Newton 力學所不能解釋的許多新發現和新現象;它作出了在 Newton 力學看來是根本不可能的一些科學預言,並且得到天文觀察或實驗的證實。另一方面,僅在低速運動的物理世界中,經典力學仍然是極好的描述物理現象的科學;當物體的速度遠小於光速時,狹義相對論力學定律趨近於經典力學定律。在引力較強大、空−時彎曲結構較大的情況下,經典力學失去效用,而廣義相對論發揮威力;相反,在引力不強、空−時彎曲極小的情況下,廣義相對論的預言就與 Newton 運動定律和萬有引力定律的預言趨於一致。

    ——本文摘自《不廢江河萬古流:林清涼回憶錄》,2022 年 4 月,天下文化。

  • james_yuan@mail.mosel.com.tw
    james_yuan@mail.mosel.com.tw 2022/06/07 19:06

    自尊、自主、自信:台灣首位女性核子物理學家──《林清凉回憶錄》
    天下文化_96
    天下文化 ・2022/06/03 ・2837字 ・閱讀時間約 5 分鐘

    作者/林清涼
    編者/陳丕燊

    回國教書

    任何人只要用點心看日本報紙、評論雜誌或電視,很容易瞭解國際情勢,尤其是中國問題。1960 年代末,情勢開始對中華民國不利,「有辦法的」臺灣百姓想盡辦法離開臺灣。政府非痛下決心,認真地進一步建設臺灣的軟硬體不可。大約清楚亞洲的將來,我選擇回臺大物理系,計劃和許雲基,黃振麟教授合作培養科技人才,同時加入許雲基教授的原子核研究組作理論計算。離開日本的約一年前訪問了念碩士時的理論組主任 Tomonaga Shin-ichiro(朝永振一郎)教授,廣泛地請教他,其中至今不能忘的是:

    二次大戰期間日本物理學家仍然專心於培養下一代,那時能教 Dirac 量子力學的約 50 名吧(他說的),1969 年約有數百位,即約增加 10 倍。

    觀察 1957 年夏天的臺北和東京,臺北的物質條件比東京好;但 1970 年夏天是倒過來了,臺北遠不如東京。還好,當時的政府好像已知中華民國的處境,克服一切困境守好臺大物理系的老師和朋友們的志氣也不錯。配合國際情勢的可能發展,我全力以赴積極地教育學生,和他(她)們一起努力奮鬥,師生之間無話不談,讓他們瞭解自己處境。學生們不但努力求學,也幫物理系做了不少事,他們之中多位正身居目前在臺灣高科技界第一線奮鬥的領導階層。

    科技要生根,國家必須培養大量有靈魂的科技人才。年輕人的能力是國家實力的表徵,除了專業知識及非專業的某程度知識外,最重要的是強壯的身體,個性獨立自主,敢講敢做敢負責,富有使命和正義感,即有「自信」。我一直用以自勉,並以之為對學生的畢業期許(不是學業畢業期許,是踏入社會或學術界的期許)的是「自尊、自主、自信」。「自尊」的部分,我會注意引導;至於「自主」和「自信」,因為需要時間,以及和外界的接觸,故請學生自己努力。
    年輕人的能力是國家實力的表徵,教育關係的不僅是單一產業,而是整個國家的未來。
    圖/stokkete

    1972 年 7 月,我在當時的臺大土木系主任丁觀海教授介紹下,和在美任教的馮纘華先生結婚,暫時赴美。結婚的約定是,盡早把美國的事情整理完畢後,長住臺灣;而在那以前,每年暑假必回臺灣。馮先生他實踐行了諾言,。由於我無法離開臺大太久,馮先生讓我先回來,然後他連根拔起,提早退休,回到臺大環工所任教,同時和臺大環工所,以及臺灣環保界同仁默默但積極地處理臺灣的汙染問題。

    1980 年前後,臺灣進入經濟起飛,水、空氣和土壤的嚴重汙染是付出的代價。可能馮先生體內本來就有癌細胞吧?回臺後幾乎天天進出嚴重汙染區或工廠,使他的健康迅速惡化,終於在 1985 年 6 月底發現患了在臺灣無法醫治的惡性 T 型淋巴癌,非赴美治療不可。我們最後仍選擇回臺灣。1986 年初秋,馮先生在臺北榮總過世。臨終,讓他耿耿於懷的是,臺灣的環境汙染處理工作尚未告一段落,還需約兩年。
    該如何

    當人遇到逆境時,引導我們的可能是使命感、人生觀和理念吧。1986 年秋天後個人更投入於教研工作,堅強地向 1970 年夏天離開日本時所規劃的路徑前進。亞洲情勢大致也朝 1970 年初在日本時所預估的方向發展著。日本貨果然席捲了全世界市場,政府的經濟政策成功,臺幣也快速升值,出現了「臺灣經濟奇蹟」。理工科,尤其是電機系,為應屆高中畢生所嚮往。但理工科系的女學生數沒什麼大變,到目前仍然如此,例如臺大物理系,平均維持 12%,整個社會對女性的態度及女性的社會地位,都比光復當時改善很多,但對女性從事科技,仍然不積極,重男輕女,大男人思想依然存在。

    女性占人口一半,小孩和丈夫都會受到女性的影響,加上女性有不少優點:「平均比男性強的直覺力,細心細膩又富耐力,較男性能管理自身問題,為什麼至今在社會上仍較男性劣勢呢?男性無形中視女性為弱者,要保護她,甚至於想宰制她;而女性也順水推舟似地靠過去,商品化自己,甘願做個被支配者。需知,國家要健康,女性的健全是首要條件。所以首先要導正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尤其要消除男尊女卑的封建思想。其次,社會及學校都要執行男女平等教育,例如男女學生同受家務工作訓練,不要再把女性花瓶化。同時國家應有一套可使職業婦女安心寄托的公營育幼院、托兒所政策。這些工作必須政府帶頭負責做。至於女性,在過渡時期,必須更加覺悟。如此,理工科系的女生便可望和男生同數了。

    問題是政府做不做。

    1970 年我離開日本時,日本的公立大學理工科系的女生遠比臺灣少很多,可能是臺灣的五分之一吧,沒想到約三十年後的 2003 年的日本超過了臺灣,女性科技人才逼近 15%,1994 年的日本科學技術廳(對等於臺灣國科會)廳長是女性。從 1993 年左右,日本開始計劃「科技維新」,必然已注意到女性的重要性。政府帶頭,輔以部分男性的積極奮鬥,才帶來今日的日本。1996 年開始的五年計畫順利完成,目前(2006 年到 2010 年)是第三期五年計畫,長期目標則是在 2050 年成為科技強國,並在這段期間培育出 30 位諾貝爾獎得主,整個日本變成科技島,人口控制在一億二至三千萬,全國人民安居樂業。於是解放女性能量,健康聰慧的女性是完成此大型國家工程的必要且充分的條件。

    日本做得到,為何我們做不到?政府負責了沒?

    臺灣男性是否尚未覺醒或太傲慢?

    臺灣女性是否太不自愛或自甘墮落?

    今天的問題是男女性共同問題,任何一方都不能馬虎!

    2003 年初重回臺大教大一普通物理,有機會直接接觸男女同學,發現女生的整體表現平均較男生好。我不曾遇到或感覺到男生輕視女生的場面,反而見到有的男生怕女生;而一旦相互發生感情,女生往往占優勢,絕大部分男生會聽女生的話,這四年內只遇到兩位強勢的男生,我擔心這樣的男生遲早會碰壁。然而,為什麼他(她)們的年紀愈大,情況愈微妙,到進入社會(含學術界),性別生態逆轉,男性成為優勢!這是為什麼?真正的關鍵在這裡!從這裡切入分析,個人見解:

    整個社會的價值觀和歷史帶來的負面效應;媒體無意中的負面影響;負責教育的大專男女性教授們,無形中做了不利於消除對女性的封建思維的言行。

    假如大一理工科系的女生占 10%,二十年後留在科技界的女性不到 10%,留在教研界的百分比更低,這是為什麼?以上這些疑點沒解決,單靠女性努力吸引年輕女性步上科技之路,而少了男性的積極合作,很可能事倍功半。本來任何人,只要對某個領域真的感興趣,加上有健康的身體、毅力、高抗壓性和獨立自主性,是有高機率達成自己的願景的;但如整個社會或學術界環境不理想,則達成的機率將劇降,首當其衝的受害者往往是女性。請大家問問自己:

    我們的科學生根了沒?我們的科技體質如何?如果無法正面回答的話,那麼:解放女性能量是首要任務。

    ——本文摘自《不廢江河萬古流:林清涼回憶錄》,2022 年 4 月,天下文化。

  • james_yuan@mail.mosel.com.tw 我演受傷戲
    james_yuan@mail.mosel.com.tw 我演受傷戲 2022/06/08 23:41

    「恩恩」爸不能接受1922花143分鐘轉達救命需求 指揮中心︰1922無調度119或防疫計程車權限
    2022年6月8日 週三 下午1:37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不治。「恩恩」爸為尋求遲遲等不到救護車「消失81分鐘」的真相,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當事人報案紀錄、政府間橫向聯繫紀錄。「恩恩」爸今天在臉書發文,痛斥「不能接受」1922花了143分鐘,才把他的救命需求轉吿疾管署北區管制中心;另1922的橫向通聯紀錄文字內容簡略,已要求提供補充資料。

    對此,指揮中心今天表示,將應家屬請求持續提供個案進線1922專線詳細資訊,包括錄音檔與相關通聯紀錄,並強調1922無調度119或防疫計程車等權限。
    「恩恩」爸今天在臉書發文,痛斥「不能接受」1922花了143分鐘才把他的救命需求轉吿疾管署北區管制中心。(檔案照)
    「恩恩」爸今天在臉書發文,痛斥「不能接受」1922花了143分鐘才把他的救命需求轉吿疾管署北區管制中心。(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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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北部未滿5歲男童死亡個案,家屬希望進一步取得1922民眾疫情通報與諮詢專線的詳細資訊。指揮中心強調,對於個案家屬所提申請,只要是1922專線有紀錄的部分,指揮中心皆會儘快提供,包括錄音檔與相關通聯紀錄,讓家屬能夠瞭解1922客服當日接線後聯繫之狀況。

    指揮中心說明,1922專線之業務涵蓋防疫管制、檢疫、預防注射、隔離、篩檢、疫情通報與傳染病諮詢等服務,惟無調度119或防疫計程車等權限。民眾有相關問題進線詢問時,客服除第一時間告知民眾處置方式外,後續亦會立案追蹤,以上相關流程也於稍早向家屬說明。

    對於張姓網友指稱新北消防局以「假報案」方式表演勤務指揮中心現場給「恩恩」爸爸看;消防局說明,是情境模擬報案量。

    「恩恩」爸爸今天凌晨再度於臉書發文表示,「當天我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都在聽錄音跟紀錄核對上,實在已經沒有力氣留意到旁邊情形」。

    他說,「現階段的橫向通聯紀錄並不完整,我還是希望,橫向的通聯紀錄可以提供給我。我還是重申,我只是想要拼湊出事情的真相」。已經收到了衛福部疾管署(1922)補充的橫向通聯紀錄文字,但內容簡略,也沒有提供詳細的電信通聯紀錄作為佐證,他已經回電疾管署的專員,提出補充資料的請求。

    「恩恩」爸提到,從目前1922的回覆,主要看到2個問題點:

    「我第一次打進1922(17:38~17:57)告知2名小朋友狀態不佳,但是找不到中和衛生所,請求協助尋找中和衛生所,並要求協助後續送醫需求;我第二次打進1922(18:08~18:21)告知119消防局找不到中和衛生所,我們也找不到衛生所,恩恩意識昏迷,請求協助」。

    他指出,從公文回覆中,1922告知了因為當日處理了2萬7000餘通的電話,所以客服中心於20:44分轉送案件到達北區管制中心,北區管制中心又花了12分鐘,於20:56分才找到新北市衛生局。「但這個處置過程我無法接受」。

    「恩恩」爸認為,「從我表達恩恩意識昏迷的第二通電話開始,1922的橫向聯繫,總共花了143分鐘,我認為在我向1922告知恩恩的緊急狀況時,疾管署1922應該要將狀況儘速通報,並且有協助民眾處理的責任」。

    「當地方政府失能,我遲遲等不到救護車,中央的1922也未能及時發揮功能,我覺得我需要疾管署交代更完整的資料,不是只是簡單的文字說明」。

    (責任主編:莊儱宇)我演護生戲。

  • 臺大醫生查日鵬  我對常律哥哥打情罵俏
    臺大醫生查日鵬 我對常律哥哥打情罵俏 2022/06/09 00:41

    「恩恩」爸不能接受1922花143分鐘轉達救命需求 指揮中心︰1922無調度119或防疫計程車權限
    2022年6月8日 週三 下午1:37

    新北市中和區2歲男童「恩恩」確診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不治。「恩恩」爸為尋求遲遲等不到救護車「消失81分鐘」的真相,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申請當事人報案紀錄、政府間橫向聯繫紀錄。「恩恩」爸今天在臉書發文,痛斥「不能接受」1922花了143分鐘,才把他的救命需求轉吿疾管署北區管制中心;另1922的橫向通聯紀錄文字內容簡略,已要求提供補充資料。

    對此,指揮中心今天表示,將應家屬請求持續提供個案進線1922專線詳細資訊,包括錄音檔與相關通聯紀錄,並強調1922無調度119或防疫計程車等權限。
    「恩恩」爸今天在臉書發文,痛斥「不能接受」1922花了143分鐘才把他的救命需求轉吿疾管署北區管制中心。(檔案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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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天發布新聞稿指出,有關北部未滿5歲男童死亡個案,家屬希望進一步取得1922民眾疫情通報與諮詢專線的詳細資訊。指揮中心強調,對於個案家屬所提申請,只要是1922專線有紀錄的部分,指揮中心皆會儘快提供,包括錄音檔與相關通聯紀錄,讓家屬能夠瞭解1922客服當日接線後聯繫之狀況。

    指揮中心說明,1922專線之業務涵蓋防疫管制、檢疫、預防注射、隔離、篩檢、疫情通報與傳染病諮詢等服務,惟無調度119或防疫計程車等權限。民眾有相關問題進線詢問時,客服除第一時間告知民眾處置方式外,後續亦會立案追蹤,以上相關流程也於稍早向家屬說明。

    對於張姓網友指稱新北消防局以「假報案」方式表演勤務指揮中心現場給「恩恩」爸爸看;消防局說明,是情境模擬報案量。

    「恩恩」爸爸今天凌晨再度於臉書發文表示,「當天我大部分的時間和精力,都在聽錄音跟紀錄核對上,實在已經沒有力氣留意到旁邊情形」。

    他說,「現階段的橫向通聯紀錄並不完整,我還是希望,橫向的通聯紀錄可以提供給我。我還是重申,我只是想要拼湊出事情的真相」。已經收到了衛福部疾管署(1922)補充的橫向通聯紀錄文字,但內容簡略,也沒有提供詳細的電信通聯紀錄作為佐證,他已經回電疾管署的專員,提出補充資料的請求。

    「恩恩」爸提到,從目前1922的回覆,主要看到2個問題點:

    「我第一次打進1922(17:38~17:57)告知2名小朋友狀態不佳,但是找不到中和衛生所,請求協助尋找中和衛生所,並要求協助後續送醫需求;我第二次打進1922(18:08~18:21)告知119消防局找不到中和衛生所,我們也找不到衛生所,恩恩意識昏迷,請求協助」。

    他指出,從公文回覆中,1922告知了因為當日處理了2萬7000餘通的電話,所以客服中心於20:44分轉送案件到達北區管制中心,北區管制中心又花了12分鐘,於20:56分才找到新北市衛生局。「但這個處置過程我無法接受」。

    「恩恩」爸認為,「從我表達恩恩意識昏迷的第二通電話開始,1922的橫向聯繫,總共花了143分鐘,我認為在我向1922告知恩恩的緊急狀況時,疾管署1922應該要將狀況儘速通報,並且有協助民眾處理的責任」。

    「當地方政府失能,我遲遲等不到救護車,中央的1922也未能及時發揮功能,我覺得我需要疾管署交代更完整的資料,不是只是簡單的文字說明」。

    (責任主編:莊儱宇)我演護生戲。

  • james_yuan@mail.mosel.com.tw
    james_yuan@mail.mosel.com.tw 2022/06/19 15:24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判決             九十二年度上訴字第三八三二號
      上 訴 人
      即 被 告 乙○○
      選任辯護人 李文娟律師
            許進德律師
            邵瓊慧律師
      自 訴 人 甲○○
    右上訴人因違反著作權法案件,不服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九十二年度自字第三九九號,
    中華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十三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左:
    主 文
    原判決撤銷。
    乙○○非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重製份數超過五份,處有
    期徒刑貳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重製之「殷非凡英文家教班高一化學
    月考前整理」參仟柒佰壹拾貳份均沒收。
    事 實
    一、乙○○係臺北市○○街○段○號五樓「陳建宏化學家教班(登記名稱:誼儒文理
    短期補習班)」之實際負責人(登記負責人:趙麗玉),該補習班以向學生收取
    費用,而教授高中二、三年級之物理、化學及生物課程為經營項目。詎乙○○為
    招攬學生,竟於民國九十二年三月十四日,在「陳建宏化學家教班」之內,將甲
    ○○(筆名楊明)所創作「楊明化學高三總複習(上)」一書中如附件一所示之
    重點整理及題目詳解等著作,影印後重新編排,並打字貼上「殷非凡英文家教班
    高一化學月考前整理」、「陳建宏老師編」、「史上成績最優的化學班」、「本
    班連續四年蟬連全國化學榜首」、「陳建宏化學家教班」、「臺北市○○街○段
    ○號五樓(00)00000000、00000000」等文字,製作「殷非凡家教班高一化學考
    前整理」講義共四頁(計二張,詳如附件二所示)後,影印三千八百份,而以重
    製之方式侵害甲○○之著作財產權;旋於翌日上午十時許,將該等重製完成之「
    殷非凡家教班高一化學考前整理」講義,送至台北市○○○路○○號四樓「殷非
    凡英文家教班」,放置於教室門口,贈送予不特定之學生使用,而以移轉所有權
    之方法散布著作重製物,而侵害甲○○之著作財產權。迄九十二年三月十五日下
    午五時許,乙○○接獲詹智昇有關甲○○主張上開講義侵害其著作權之通知後,
    旋於同日傍晚取回講義三千七百一十二份。
    二、案經甲○○向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提起自訴。
    理 由
    一、認定犯罪事實之證據及理由:
    (一)附件一所示之重點整理及題目詳解,均係自訴人甲○○所編寫之語文著作,業
    據自訴人提出「楊明化學高三總複習(上)」一本附卷可稽,堪信為真;衡以
    該等重點整理在於介紹與「水」有關之化學知識,其區分「自然水處理法」及
    「水污染和檢驗」二單元,以文字、符號逐一介紹「水的淨化」、「硬水的軟
    化」、「水的純化」及「生化需氧量」、「化學需氧量」、「清潔劑在水中造
    成的污染」、「廢熱的污染」、「無機化學品的污染」等內容,無論自知識之
    整理、編排,或文字之使用觀之,均可知係經過作者相當程度之精神作用,始
    可創作之作品,該等題目詳解則利用化學式及文字說明,詳細解說各該題目之
    解答由來,其精神作用顯然亦達相當之程度,而足以表現作者之個性及獨特性
    ,因此上開重點整理及題目詳解,自屬自訴人所創作而應受著作權法保護之語
    文著作,並無疑義。
    (二)被告乙○○承認係「陳建宏化學家教班」實際負責人,為替該家教班宣傳,影
    印製作上開「殷非凡家教班高一化學考前整理」三千八百份後,送往「殷非凡
    英文家教班」,贈送予不特定之學生免費取閱;經核對被告乙○○所製作之「
       殷非凡家教班高一化學考前整理」,除自行變更部分重點整理之項目符號及題
       目詳解之題號之外,其餘全部內容均與「楊明化學高三總複習(上)」一書中
       如附件一所示之重點整理及題目詳解之內容相同,甚至字型、字體大小、文字
       間隔、行距、選用符號等,均一模一樣,明顯係自「楊明化學高三總複習(上
     )」一書剪貼編排,更改部分項目符號及題號後,製作所得之講義等情,有「
    楊明化學高三總複習(上)」一本及「殷非凡家教班高一化學考前整理」一份
    附卷可稽;足見被告乙○○辯稱:伊當時並不知道是甲○○老師的、不是故意
       引用自訴人資料云云,並不足採;此外,並有證人即「殷非凡英文家教班」班
       主任詹智昇於原審之證詞,及被告乙○○出具之聲明書影本一紙在卷足稽;是
       「殷非凡家教班高一化學考前整理」講義,係重製自訴人所創作「楊明化學高
       三總複習(上)」一書中如附件一所示之重點整理及題目詳解等語文著作之重
       製物之事實,應堪認定。
    (三)被告乙○○重製「殷非凡家教班高一化學考前整理」講義,進而贈閱不特定學
    生之目的,在於替其本身經營之「陳建宏化學家教班」宣傳一節,業據其供述
    在卷,核與該講義上印有「陳建宏老師編」、「史上成績最優的化學班」、「
    本班連續四年蟬連全國化學榜首」等宣傳文字,及「陳建宏化學家教班」之地
    址、電話「臺北市○○街○段○號五樓(00)00000000、00000000 」之情形
    相符;參諸自訴人所創作前開著作之性質係供補習班教學營利使用,「殷非凡
    家教班高一化學考前整理」講義之全部內容均係重製於自訴人上開著作,且重
    製範圍占「楊明化學高三總複習(上)」同一單元內容之比例亦屬非低,顯然
    足以對於「楊明化學高三總複習(上)」一書之潛在市場產生影響等情,被告
    乙○○之重製行為非屬合理使用,其係以重製之方法侵害自訴人之著作財產權
    之事實,自亦堪認定。被告重製前揭講義後,放置於前揭家教班門口,贈送予
    不特定之學生無償取用,為非意圖營利之重製行為。
    二、論罪:
      被告乙○○犯罪後,著作權法業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八日修正公布,其非意圖營
     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重製份數超過五份之行為,原由舊法
    第九十一條第一項「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所規範,新法改
    由第九十一條第二項「非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重製
    份數超過五份」處罰,比較舊法與新法之刑度,以新法較有利於行為人,爰依刑
    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適用裁判時之修正後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處斷。被
    告乙○○非意圖營利而以移轉所有權之方法散布重製物,散布份數超過五份之低
    度犯行,為其非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重製份數超過
    五份之高度犯行所吸收,不另論罪。
    三、撤銷原判決之理由:
    原審以被告罪證明確,據以論罪科刑,固非無見。惟查:被告上訴後,業於本院
    與自訴人達成和解,經自訴人具狀陳明,原審不及審酌,尚有未洽。被告上訴指
    摘原判決量刑太重為不當,非無理由,應由本院予以撤銷改判。
    四、科刑及沒收:
    爰審酌被告乙○○重製自訴人甲○○著作物之份數雖高達三千七百一十二份,然
    其於九十二年三月十五日下午五時許接獲證人詹智昇有關自訴人主張上開講義侵
    害其著作權之通知後,旋於同日傍晚取回講義三千七百一十二份等情,業據證人
    詹智昇於原審證述明確,並有收據影本一張在卷可稽,堪認犯罪所生損害尚非嚴
    重,又其犯罪之動機在於利用自訴人之著作製作講義,達其宣傳「陳建宏化學家
    教班」之目的,而非銷售自訴人著作之重製物直接牟利,犯罪之動機、目的尚非
    惡劣,及犯罪後已與自訴人達成和解,及其犯罪之手段、犯罪後態度等一切情狀
    ,量處如主文第二項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被告乙○○重製之
    「殷非凡家教班高一化學考前整理」講義三千七百一十二份,係其犯修正後著作
    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之罪,因犯罪所得之所有物,爰依修正後著作權法第九十
    八條前段之規定宣告沒收。其餘贈送予不特定學生之「殷非凡家教班高一化學考
    前整理」講義八十八份,已非屬其所有之物,爰不另為沒收之諭知。
    五、適用之法律:
      刑事訴訟法第三百六十九條第一項前段、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三百四十三條、第
     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修正後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第九十八條前段
    。刑法第二條第一項前段、第十一條前段、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
    高標準條例第二條。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二十五  日
    臺灣高等法院刑事第八庭
    審判長法 官 陳 祐 治
    法 官 王 炳 梁
    法 官 陳 晴 教
    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自訴人如不服本判決,應於收受送達後十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其未敘述上訴之
    理由者並得於提起上訴後十日內向本院補提理由書(均須按他造當事人之人數附繕本
    )。
    被告不得上訴。
    書記官 郭 台 發
    中   華   民   國  九十三  年   三   月  二十六  日
    附錄:本案論罪科刑法條全文
    修正後著作權法第九十一條第二項
    非意圖營利而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重製份數超過伍份,或其侵害總
    額按查獲時獲得合法著作重製物市價計算,超過新台幣三萬元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
    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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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歷審裁判: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92 年度 自 字第 399 號判決(92.09.23)
    臺灣高等法院 92 年度 上訴 字第 3832 號判決(93.03.25)

    相關法條:

    著作權法 第 91、98 條(92.07.09)
    中華民國刑法 第 2 條(92.06.25)
    刑事訴訟法 第 369 條(92.02.06)
    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 第 2 條(82.0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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